关于开展2008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专利新产品申报工作的公告 |
各有关单位:
从2008年3月1日起开展2008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专利新产品申报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 拥有自主专利技术(已取得专利申请受理号);
2、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导向;
3、申报产品近三年内已通过上海市或省部级新产品鉴定;
4、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;
5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,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补充说明
1、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产品,应具有国家医药监督局发放的新药证书和生产许可证。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,应按照特殊规定办,能提供有效证明的,可以等同于专利新产品鉴定。
2、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二年内的产品,可以不受新产品鉴定的三年时间限制。
申报截至时间
2008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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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办理流程
● 与我们联系,获得免费咨询(在线、电邮、电话、传真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均可)
● 与我们签订《委托代理协议》,并支付款项(在线订购、银行转账、邮局汇款均可)老客户可不必再签订。
● 准备符合要求的材料
● 剩下的事交给我们办理,一个月后获取证书。
与我们联系
如果有上述业务需要,随时方便拨打咨询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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